3月5日在越南芹苴市,越南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与国会女性代表小组和协助实施政策项目(PIAP)联合举办题为“履行性别平等 国际承诺和法律法规”研讨会。

研讨会上,各民选代表和专家对根据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制定的有关性别平等政策、法律和实施监督其过程等提出意见。回顾履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30年和实施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12年来,与会代表认为,这些年来,越南国会不仅对有关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与补充,而且还将性别平等问题列入许多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确保社会性别平 等,同时为妇女参与社会、政治、教育等领域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此外,越南国会还制定直接指导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若干新法律法规文件。

2006年,越南第十一届国会已通过《性别平等法》。这表明越南严格履行越南关于性别平等所作出的国际承诺和相关国际法。目前,在东南亚和亚洲地区发展中国家中, 越南性别发展指数被国际社会给予高度评价。越南力争到2020年,男性和女性参与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等领域的比率平等,为国家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