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2月21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消除种族歧视公约委员会第80届会议上, 越南国家民族委员会副主任、越南政府代表团团长何雄副部长陈述了越南落实《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国家报告。

何雄副部长指出,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基本权益是越南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落实《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所取得的成果。越南是由54个兄弟民族组成的多民族统一国家。悠久的民族和谐传统已成为了越南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文化特点,同时也是越南各民族之间互相了解、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便利 条件。越南的一贯政策是各民族相互平等、互相团结、互相尊重和共同发展。

何雄副部长表示,10年来,越南在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权益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少数民族同胞的精神物质生活日益得到改善和提高。 越南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越南所开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和计划都充分体现了越南对少数民族同胞的特殊政策。

何雄副部长强调,越南的一贯立场是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挑拨民族仇恨。迄今,越南已成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力国际公约》、《防止和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 等关于人权的所有重要国际条约的成员。越南正在完善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手续,并准备参加《国际反拷打公约》、考虑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等。

何雄副部长还提出了越南政府关于继续落实《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基本措施。

消除种族歧视公约委员会第80届会议从2月13日至3月9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该公约的11个成员国代表在会议上分别陈述了相关国家报告。

早在1982年, 越南已 正式成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成员国。(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