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阮芳娥指出,美国外交部代理副发言人关于审判瞿辉何武案的发言是干涉越南内政事务。在越南,公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得到实际上的尊重和实施。       

2011年4月5日,回答记者就越南对美国外交部代理副发言人有关2011年4月04日开庭审判瞿辉何武案的发言有何反应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阮芳娥指出:“这是干涉越南内政事务的发言。越南是一个法制国家。越南是依据本国法律规定和完全合乎  包括关于民事权和政治权的国际公约  的国际法规处理违法行为的。  

越南宪法和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越南公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其中包括自由言论权,并且得到实际上的尊重和实施。在越南没有所谓的“良心囚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