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二大:坚决、坚持通过和平措施解决东海问题 hinh anh 1越共中央对外部部长黄平军(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东海问题一向是越南全国干部、党员和人民高度关注的问题。越共十二大期间,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对外部部长黄平军就此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

黄平军同志指出,包括越南与中国在内的东海争端有关各方存在的差异是事实。正是因为这些差异,多年来有关各方努力通过法律、历史证据和国际法解决此问题。

正是因为这些差异应寻求解决这些差异的有用工具。那就是法律、历史证据,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地区的一些原则和规则,具体是《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正在努力面向签署《东海行为准则》(COC),即拥有更多来解决争端的有效工具。

黄平军通知重申,国家主权是最高和神圣利益。他说,“我们用有充分的法律基础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群岛拥有的主权,但我们坚持在国际法律基础上,通过和平措施解决争端。这就是一个确保地区稳定、发展的解决方法和举措。我们反对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一事。同时,我们呼吁包括中国在内的有关各方要尊重国际法律以及提高责任心,要站在沿海国家的正当利益解决问题——这需要作出巨大的国家责任。”

黄平军同志表示,由于COC涉及到各国的利益和意图,因此将其达成一致并不简单。但是,能够达成COC是当务之急。目前,我们现有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其他解决争端的工具也是必要的。他指出,这是艰难的事,但是只要各国加倍努力和用心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会达到确保地区稳定发展的最高目的。

黄平军同志认为,在有关各方在东海上发生主权争端的背景下,那么国际社会共同发出声音是十分重要的。这体现了各国对一个地区稳定的责任。他同时强调,该地区的稳定、安全、航行安全和自由不仅是沿海国家的利益,而是世界许多国家的利益。因此,世界各国都要负起责任。(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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