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审议给予槟知省委书记和得农省委常务书记党纪处分 hinh anh 18月16日和17日在河内召开的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31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在8月16日和17日两天,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在河内召开第31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在本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对一些内容进行审议并做出结论。

关于越共中央委员、槟知省委书记黎德寿违法违规迹象检查结果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黎德寿已严重违犯党的规定、国家的法律、党员不能做的事的规定、资产而还收入申报中树立模范榜样责任的规定等。黎德寿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坏了党和个人的声誉,需要审议给予纪律处分。根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审议并做出决定。

关于与黎德寿围绕违规行为有关的部分党组织和党员,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国家银行党组干事会和有关组织领导、知道克服所指出的违法行为和缺陷;对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检讨和给予纪律处分并向中央检查委员会报告结果。

关于越共中央委员、得农省委常务副书记鸟格惹(Điểu K'ré),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鸟格惹自身修养和磨练不够,违犯道德和生活作风要求;违反党员不能做的事和树立模范榜样责任的规定,损坏了党组织和个人的声誉。根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审议并做出决定。

关于河南省委关于给予违法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的建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原省委委员、原省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厅长范家律的政治思想、道德衰退、生活作风不正,违犯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在实施投资项目、管理和使用资金、销售矿产资源等项目中出现违法行为,给国家预算造成严重后果和巨大损失,许多干部和党员遭刑事处理,损坏了党组织和地方国家管理机关。根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审议并给予范家律纪律处分。

在本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审议和解决部分投诉举报案,对违法违纪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审议和给予纪律处分流程草案,政治局、书记处解决投诉举报流程等提出意见,审议和决定其他重要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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