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法律政策由越南政府颁布实施有二十多年了。其实施结果在上周末举行的十三届国会六次会议上得到了国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尤其是医保已经成为社会民生的重要支柱。今后期间,越南将继续改革医保政策,以保障越南人民的权益,更好地保障人权。

从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监督报告以及二十年来医保法律政策的实施情况不难看出,党和国家制定颁布的关于全民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是十分正确的。

这项政策具有高度的人道性质和优越性,仅2009-2012四年间,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就增长了百分之八点六。

国家医疗保险领域财政支出从2009年的四万五千三百七十亿越盾提升至2012年的十六万九千三百七十亿越盾。

社会民生的支柱政策

2009年,医疗保险基金缺口达到三万亿越盾,但到2012年已实现基本平衡,甚至还有十三万亿越盾左右的盈余。特别是医保覆盖面达到百分之七十,这是人民保健工作取得成功,并面向全民医保的里程碑。

越南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副主任阮文进说:“落实医保政策近二十年来,特别是颁布医保法四年来,越南在这个领域取得了重要成果。尽管越南人民生活仍然贫困,人年均收入只有一千七百美元,但医保覆盖面却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十分关心社会民生问题,这体现在政府向少数民族贫困户、六岁以下儿童、老年人、政策优抚对象等免费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这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政策。”

在物质基础方面,越南积极落实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法律,其中包括提高医院自主权,推进医院社会化,采购多种现代化医疗设备,从而有助于使看治病工作达到标准,医院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继续调整管理、人力、政策等三个方面

基于上述成果,当前的任务是如何继续良好实施医保政策。这要从管理、医保队伍建设和政策制定等方面全面开展。

关于革新医院管理,阮文进说:“关键是将自费服务与医保服务区分开来。第二,保障公共医院的透明度,将公营、私营两部分分开来。我们应设置不同的医疗服务区,采用不同的结算方法和聘用不同的人力资源。要将自费医疗服务脱离医院管理范围。为此,政府要向医院提供银行信贷,以另外投建自费服务区。”

阮文进在谈到人力资源问题时说:“我们认为,对医疗保险领域进行独立监督是十分重要的。2008年,国会讨论医保法时,许多国会代表建议成立监督机构。当务之急是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和数量,目前只有两千多名监督人员。此外还有,卫生部如何保障医保参保人和自费患者之间的公平对待。”

越南十三届国会六次会议将修改补充医保法中的一些规定。政府日前提交国会审议同档次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案。

医疗保险政策实施20年和医保法生效四年来,越南正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组织实施方式,以保障医保参保人的权利,因为这也是保障人权的具体表现。(来源:越南之声-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