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270决定,批准通过使用芬兰政府无偿援助的“越南-芬兰产业创新合作计划”二期项目名单。

项目执行时间为四年(自2014年至2018年),投资金额1100万欧元。其中,芬兰政府提供990万欧元无偿援助款项,其余的110欧元由越南政府自筹。

项目的目的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推动越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强有力动力,为到2020年将越南基本建设成为现代化工业国家而努力奋斗。

“越南-芬兰产业创新合作计划”一期项目于2009年启动,2013年结束,投资金额700万欧元(其中芬兰政府的援助资金占据89%)。越南-芬兰产业创新合作计划由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各创新倡议以及深化越芬两国合作等4大合作内容组成。(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