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12-2016年期间已协助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对扶助越南在河江、奠边、北件、清化、广义、昆崇、茶荣等8省试点实施可持续脱贫国家目标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2012年,越南50%以上少数民族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中31%的处于粮食缺乏的状态。少数民族地区在不包括收入在内的教育、卫生、清洁用水、住宅等领域的脱贫率还低于全国均匀水平。越南政府2011年已签发了第80/NQ-CP号决议,其内容是制定了2011-2020年期间可持续脱贫的新指导方针,制定年均脱贫率为4%的目标,筹集对全国最贫困的乡镇、村寨的所有资源,旨在加快贫困区、少数民族地区、沿海地区的脱贫速度。

2012年10月所得到批准的2012-2015年期间可持续脱贫目标计划是为了加快这些地区的脱贫速度,改善贫困者、少数民族的生活质量及生计。此计划的目的是通过加强贫困者的参与,提高脱贫计划、政策的制定、实施、管理、监督的能力;对第80/NQ-CP号决议和可持续脱贫国家目标计划有效实施给予协助,进而有利于加快越南最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速度。

通过创意的接近方法,加大基层和人民群众参加当地计划的制定、实施、管理工作的力度,可持续脱贫国家目标计划的制定及有效实施的工作有助于加快对最贫困的乡镇、村寨和各个少数民族的可持续脱贫速度。此计划为上述八个省推进与市场接近,促进性别平等,环保等工作作出了贡献。(来源:越南人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