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13日作出终裁,认定从越南、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和厄瓜多尔等5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得到超额政府补贴,并决定对来自5个国家的冰冻温水虾征收反补贴税。

据美国商务部当天最终裁定,对来自中国、印度、厄瓜多尔、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冰冻温水虾,计划分别征收18.16 %、10.54 %至11.14 %、10.13 %至 13.51 %、10.8 %至54.5 %、1.15 %至 7.88 %的反补贴税,而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出口商获得的补贴额度由于不超过 2 %,免 征反补贴税。

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 2012年美国从上述5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数量为20.8万吨,总额为17亿美元。

上述裁定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通过后将开始生效。预计ITC将于9月29日投票通过上述裁定。(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