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驻美国商务处官员表示,根据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间对从越南进口查鱼片(tra fish fillets)实施的第十次行政复议”(POR10)之结果,美国贸易部决定对从越 南进口的查鱼片征收税率折合为每公斤从零美元至2.39美元。

据此,美国商务部决定对越南永还(Vĩnh Hoàn)股份公司——越南向美国市场出口查鱼的前列公司之一,向美国出口的查鱼片商品征收零关税税率。此外,美国贸易部对越南雄王(Hùng Vương)集团和越南其他23家公司出口美国市场的查鱼片商品征收关税税率从每公斤1.2美元降低至0.58美元。另一个方面,由于越南AnviFish公司向美国贸易部递交信息不准时和不详细,所以美国贸易部对越南AnviFish公司出口美国市场的查鱼片商品 征收关税税率为 2.39美元/公斤。

然而,美国贸易部对越 南出口查鱼和巴沙鱼公司征收的关税税率仍是缺乏合理性的,因为美国继续 以印度尼西亚为替代国来计算倾销幅度。此外,本次 行政复议,美国贸易部已上调全国税率从每公斤2.11美元升至2.39美元。

第10次行政复议之最后决定颁布之前,行政复议 初审决定 尚未生效。据此,各方将有120天来考虑 初审决定,这就是越南协调,提供数据和有说服力的论证,要求美国贸易部对越南查 鱼片产品征收公平且合理税率的机会。(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