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议会上院议长圆满结束对越南的正式访问 hinh anh 1缅甸上院议长兼联邦议会议长曼温凯丹(图左)与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图右)

越通社河内——5月16日,由缅甸上院议长兼联邦议会议长曼温凯丹(Man Uyn Khai Than)率领的缅甸联邦议会高级代表团圆满结束应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的邀请从5月10日至16日对越南进行的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缅甸上院议长兼联邦议会议长曼温凯丹与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举行会谈;分别礼节性拜会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和国家主席陈大光;分别会见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善仁以及出席由越南国会与各国议会联盟联合举行的各国议会联盟(IPU)亚太地区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立法者的行动”专题会议。

值此机会,曼温凯丹和缅甸联邦议会高级代表团前往胡志明主席陵墓敬献花圈,并瞻仰胡志明主席遗容以及参观胡志明主席遗址区。

在各场会谈和会见中,双方强调了由胡志明主席和昂山将军亲手缔造越缅传统友好关系的基础以及继续发挥两国建交4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果等的重要性。

双方同意共同为两国企业在对方国投资兴业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越方建议早日签署有关海关、金融领域的合作协议,对鼓励保护投资协定和两国投资促进备忘录进行修改补充,使其符合新形势的发展需求;同时须致力发展银行、航空、电信、石油、农业等具有潜力领域。双方同意越南国会和缅甸联邦议会继续保持高层互访,加强友好议员小组间的交流与合作,旨在交换有关立法、监督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相关经验等。

双方一致认为,越南国会和缅甸联邦议会将在东盟议会联盟和各国议会联盟论坛上互相参考和支持对方观点,造福两国人民,加强东盟共同体团结统一;此外需配合监督两国政府间各合作协议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双方一致同意加强民间交流,将其视为推动两国传统友好合作关系的桥梁。

曼温凯丹强调缅甸关于东海问题的立场,即有关各方应严格遵守外交和法律程序,在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相关争端;支持落实好《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以及密切配合早日签署“东海行为准则”(COC)。缅甸强调将同本地区各国密切配合,就该问题表达东盟的共同立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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