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陈红河回答国会代表质询 hinh anh 1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回答国会代表质询。(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15日下午,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陈红河已回答国会代表质询。

陈红河已集中澄清各工业区、服务机构、手工艺村、居民区等废弃物处理问题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情况,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各项目中违规违法机关、组织和个人处理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措施,自然资源与矿产开发与管理工作等 问题。

回答宣光省和北宁省国会代表关于各工业区、服务机构、手工艺村、居民区等废弃物处理问题的提问时,陈红河已提出一些措施,如特别注重法律政策制定工作,提出新农村建设各标志,尤其是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和规划的标志,注重垃圾收集工作,提高农村家庭垃圾分类的知识,引导居民在畜牧中加大科技应用力度等。

陈红河认为,应具体规定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哪个单位来负责,应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此外,还需要严格监察由越南河静钢铁公厂(Formosa)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工作。

回答国会代表关于长期处理措施的质询时 ,陈红河认为,处理好越南河静钢铁公厂在部分中部省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是越共中央政治局、政府和地方特别关注的任务。各有关机关已经集中精力处理所发生的事故和关注遭受该事故影响的居民生活。

关于应对九龙江三角洲、中部以南和西原等地区的气候变化的措施,陈红河认为,党、国家已特别关注这一问题并制定一项决议,其中明确指出加强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此外,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还对九龙江三角洲制定解决积水和洪涝问题。对中部以南,政府正在优先恢复红树林,从而有效预防台风和洪水。在西原地区面临缺水、不可持续发展和遭受气候变化影响等的情况下,政府总理已决定封山育林,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参加造林和森林恢复与发展工作。

按计划,16日, 陈红河部长将继续回答国会代表的质询。(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