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国会举行全体会议。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关于国会常委会解答、吸收、整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修正案)的报告。

国会就《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修正案)存在异意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3个省、直辖市的25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的适用范围

- 厉行节约和反浪费的依据

- 国家财政预算、决算的相关问题

- 资产、资本、资源利用的公开、透明管理制度

- 发现、举报浪费行为的机制;厉行节约、反浪费中的清查、检查、审计

- 在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方面厉行节约、反浪费,在劳动、生产、经营、消费中实现反浪费

-政府、部委、行业、地方、单位首长在厉行节约、反浪费的责任等等。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发表讲话,结束上午的议程。

下午,国会就国会2004年12月3日作出关于兴建胡志明大道的第38/2004/QH11号决议修改补充问题以及《海关法》(修正案)等分组进行讨论。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就《1992年宪法》(修正案)和《1992年宪法》(2013年修正案)决议草案展开讨论。

会议将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向全国同胞和选民进行现场直播。(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