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越南国会代表表决通过批准联合国《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两个决议。世界各国议会联盟秘书长马丁•春巩(Martin Chungong)出席会议。

出席今日上午会议的国会代表100%表决赞成通过批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议。

批准联合国《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决议指出,越南建设和完善法律系统,以符合于联合国《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中各规定。越南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有关机构组织要在任务权限范围内落实联合国《联合国反酷刑公约》。

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议指出,越南在一切领域承诺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越南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有关机构组织要在任务权限范围内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民族委员会及其他委员会,国会代表等监察上述两个决议的落实情况。(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