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从3月10日至14日在越南首都河内召开,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越南国会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国会各专责委员会、国会办公厅以及中央有关部委、机关和组织的代表一同出席。

一、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第十三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决定,第十三届国会第七次会议将于今年5月24日开幕。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就提出初步意见时仍然存在不同意见的三项法律草案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如:《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法》、《公证法》(修正案)、《海关法》(修正案)等,以及预计递交第十三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五项法律草案提出初步意见,如:《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住房法》(修正案)、《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等法律草案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投信任票的35号决议》(修改补充案)和“人民法院的程序、审查手续和决定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法令”等文件提出初步意见。此外,国会常务委员会还通过2014-2016年阶段正在展开实施,预计于2014-2015年阶段竣工,但缺乏资金的各项工程和项目的政府债券分配资金方案的决议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