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11月20日已裁定,由为泰党及执政联盟提出的修宪草案违背了该国宪法,同时就反对党关于解散执政党要求作出否认的裁决。

据介绍,泰国宪法法院当天以6票支持、3票反对的结果裁定,为泰党及其执政盟友提出的修宪草案违反宪法第68项条款内容,触犯君主立宪政体。法院同时认为,该修宪草案破坏国会两院平衡,可能导致下议院控制上议院的局面。根据泰国国会于2007年修订的宪法,一部分上议院议员由选举产生,另一部分由推举产生。为泰党2011年上台后,致力于与执政盟友推动修宪。就上议院议员产生办法,执政联盟主张上议院议员全部通过选举产生。

在执政联盟推动下,这一修宪草案今年9月在国会两院获得批准,只待国王签署生效。此后,在野的民主党以修宪草案违反宪法为由,要求宪法法院对该草案进行裁决,并解散执政联盟。

本月19日,支持修宪草案的312名国会上下两院议员发表联合声明,抗议宪法法院受理此案,称此举干预立法,他们拒绝接受宪法法院裁决。(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