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总理已批准编号为2351/QD-TTg有关2011年—2020年阶段性别平等的国家战略,逐步缩短男女在政治、经济、劳务、就业等领域的差距,增强妇女在管理和领导方面的能力。

根据此战略,每年保证为40%的男性和女性创造就业机会。到2015年,担任企业领导的女性比例为30%,至2020年,该比例增加为35%以上。到2015年,接受专业培训45岁以下的农村女性劳动者比例将达25%,至2020年,该比例将增加至50%。到2015年,可从就业、扶贫和正式信用贷款资金等项目贷款的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女性比例将达80%。

此外,该战略的目标还包括:力争参加2016-2020年任期党委级的女性比例为25%以上的目标;2011-2015年任期的女性国会代表、人民大会代表的比例达30%以上,到2016-2020年,该比例将增加至35%以上;努力到2015年,女性担任部级、政府、人民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干部的比例达80%,至2020年可达95%以上。

性别平等的国家战略还提出2015年至2020年,各省市将有足够性别平等的工作干部队伍的目标;形成性别平等和先进妇女的志愿者队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