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决定罢免胡氏金钗的工贸部副部长职务 hinh anh 1胡氏金钗。(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8月16日已颁布关于罢免胡氏金钗工贸部副部长职务的第1203号决定。胡氏金钗的具体任务将由工贸部长安排。

此前,8月8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已主持召开了中央书记处会议。在审议中央监察委员会和有关机关关于对工贸部党组干事会委员、工贸部副部长胡氏金钗进行纪律处分的建议后,中央书记处已按照中央政治局于2009年10月2日颁布关于卸任职务、免去职务和辞去职务的第206号规定决定免去胡氏金钗的工贸部党组干事会委员职务并建议政府总理罢免其工贸部副部长职务。

[正在接受审计与纪律审查的胡氏金钗副部长不得辞职]

7月31日,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16次会议已下发通知,决定给予工贸部党组干事会委员、工贸部副部长胡氏金钗警告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胡氏金钗在担任电光灯泡公司/电光灯泡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期间的违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决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建议有关部门考虑罢免胡氏金钗当前的职务。(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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