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越南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4月25日组织的扶贫减贫政策说明会,提出了许多有关扶助少数民族同胞的措施。这也将促进越南可持续减贫的实现。

据统计,全国特困乡村户的贫困比例已从2006年的百分之46下降至2010年的百分之28.8。不过,西北山区、东北山区、中部和西原地区贫困户比例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97、1.81和1.56倍。总的来看,少数民族贫困户占全国一半。

出现这一情况是因为减贫成果仍欠稳固,各地区和居民区特别是在北部山区和西原地区的贫富差距仍未缩小。

避免政策重叠

据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评估,减贫效果未达预期是因为扶贫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存在重叠现象。这一情况导致政策零散、不配套。

一些地方的政策实施不及时,贫困对象有遗漏,协助发展生产、科技传授和技术进步、环保、招商引资等政策之间缺乏协调。

关于如何克服这一状况,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表示,今后,要朝着形成总体政策、长期目标的方向补充修改山区政策体系。
她说:“优先政策要继续集中针对贫困和特困地区。第一是今后要把余下阶段的资金交给贫困县乡,并以中期为期限稳定提供资金,而不是每年向交通基础设施、服务和生产基础设施拨付资金。第二是逐步减少直接救济政策,改之以实施鼓励居民自力更生的政策,如加强就业指引、鼓励贫困户贷款等。第三是划分贫困对象类别,旨在有效提供帮助”。

合理安排宅基地和生产用地

少数民族地区缺乏宅基地和生产用地也是影响脱贫减贫效果的重要因素。其原因在于人口压力、公共项目的土地征收、自然灾害、土地资源有限等。尽管党、政府和各地方已经加大努力,但这仍是许多地方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高德发表示:“主要的困难是土地资源。因此,解决方向是重新审核国营农、林场用地。在这一基础上,可以收回并向同胞提供部分生产土地。近年来,各地收回了80多万公顷土地,主要是林业土地。第二是,许多地方已没有农业生产土地供给同胞,但林地还有。所以国家主张加大让同胞承包林地。2005年以来,5427户家庭共承包11万多公顷林地。我认为,这一主张可以继续实施。第三是,继续努力协助同胞在现有土地面积上有效开展生产。第四是,继续协助同胞发展非农产业”。

在合理安排少数民族同胞用地的同时,今后,越南政府也决心向少数民族地区扶贫项目优先提供充足资源,优先对少数民族子女进行职业培训和创造就业。

通过配套开展各项措施,越南少数民族地区将逐步实现可持续减贫,使社会民生进一步得到保障。(来源:越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