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省增加向渔民移交7艘钢壳渔船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平定省9月13日——9月12日,南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越南平定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及富财投资与发展商业银行分行举行仪式,向平定省淮仁县淮青乡渔民移交7艘新造钢壳渔船。

截至目前,根据有关水产业发展政策(第67号决议)建造并向淮仁县渔民移交的钢壳船共计9艘。

南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邓玉鹰透露,该公司同当地政府和渔民以及有关银行签署为平定省渔民建造20艘钢壳渔船的合同。合同签署7个月后,至今该公司共建造并移交总值超过1200亿越盾(约合540万美元)的7艘钢壳渔船。该公司力争2016年底前向平定省移交剩余的渔船。

平定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副厅长陈文福透露,第67号决议中规定该省的指标是305艘渔船(包括280艘渔船和25艘补给船),至今,该省已批准贷款渔船217艘(包括137艘钢壳渔船、69艘木壳渔船及11艘复合材料渔船)。截至目前,该省向渔民移交33艘,其中12艘已出海捕鱼。剩余渔船预计在2016年底前完工并向渔民移交。(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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