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地头顿省法院扣押密克罗尼西亚籍货轮解决海事诉讼 hinh anh 1附图 (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巴地头顿省——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最近下发关于扣押密克罗尼西亚籍“21号国顺”(Guo Shun)货轮的决定书,以解决该船与莲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海事诉讼。

根据莲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月12所提出关于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申请显示,8月7日,莲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1号成达船签署运输总价值336亿越盾的2709吨冷轧板从盖梅港SSIT码头到清化省宜山县。

8月8日24时,1号成达货船与21号国顺船碰撞,造成1号成达货船沉没。因此,该公司向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申请书,以解决该公司的赔偿请求。

根据船舶扣留法令规定以及莲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求,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扣押21号国顺船的决定书,扣留时间为15天。

同时,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还封锁莲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巴地头顿宝明公司的20亿越盾的银行账户。

1号成达货船与21号国顺船碰撞之后,承载2709吨冷轧板的1号成达货船被沉没,船上的9名船员获救,剩下的两名船员死亡。目前,21号国顺船正停留在争莱(Ganh Rai)湾。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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