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是河内市市委书记范光毅于11月27日在河内举行的根据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对河内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干部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小结会议上所强调的。

据评价,对河内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干部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基本上已按照规定和在民主、坦率、诚挚的气氛中进行。与会代表已讨论所有凸显问题并进行分析和提出意见。受批评的人均严格自我检讨和听取正确意见。(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