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在河内,越南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举行《宗教信仰法》(草案)专家意见征集会。

与现行的《宗教信仰法令》相比,《宗教信仰法》(草案)有15个基本新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还列出了关于外国人在越开展宗教活动的规定,被监禁者的宗教信仰需求可依法获得满足的规定等。这体现了2013年版《宪法》规定的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宗教自由的精神。

关于宗教领域国家管理机制,越南佛教教会中央治事委员会副主席释宝严认为:“《宗教信仰法》的规定应更为宽松。该法要做到保障发挥宗教在参与教育、医疗、社会慈善等社会活动中积极的一面。要做到这一点,就应增加有关条款,避免束缚其活动。”

大部分意见认为,颁行《宗教信仰法》旨在加强对宗教信仰的国家管理,但也要保障各种宗教能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开展活动的条件,同时要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此外,也有意见认为,应尽量减少通过出台各种议定、通知具体落实该法,因为这可能会对宗教信仰活动制造障碍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