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柬埔寨走私入境越南境内的食糖走私案 hinh anh 1被告人(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经过近14天的审理,7月11日,安江省人民法院以"走私"罪对微让石、黄友新、陈氏秋红、杨光徒、黎丛光、陈氏花凤、黄忠和、阮文松等被告判处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7亿越盾。

按照法院的起诉书,2015年2月7日在安江省朱笃市永祭乡,越南公安部同安江省公安力量配合逮捕陈氏秋红和黄忠和从柬埔寨走私入境越南境内总量为2200公斤的44包食糖。凭陈氏秋红供述,越南公安部立即逮捕微让石、黎丛光、阮文松、陈氏花凤、杨光徒和黄友新,并在微让石家里仓库里查获各种食糖484.6吨。

据悉,从2015年1月12日至7日,微让石从一名柬埔寨人购买4338.4吨糖,并租人从柬埔寨走私入境越南境内4268.2吨食糖,并以每包糖60万越盾的价格向国内各组织和个人出售,非法赚取利润6亿越盾(约合2727美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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