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5日,越南渔业协会发表新闻公报,反对美国商务部对出口美国的越南暖水冷冻虾发起的反补贴调查。

新闻公报指出:

一、自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特别是从2007年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越南有关国际贸易的所有经济政策在公布之前均被译成英文并刊登在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动植物检验检疫问答(SPS)网站,以征求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的意见。越南渔业协会的统计结果显示,所有越南有关虾类养殖和出口加工的政策均获得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的认可。实际上,越南虾类养殖农户均必须使用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来投资建造养殖场、购买虾苗和饲料、聘雇人员并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税。美国虾类加工商联盟(COGSI)向美国商务部(DOC)提出对越南暖水冷冻虾的反补贴诉讼文书这一事件是没有道理的,使进口越南暖水冷冻虾的美国进口商和消费者感到迷惑不解,并且与正在良好发展的越美关系背道而驰。

二、美国虾类加工商联盟 向美国市场提供的是自然生长的海虾,所以将美国捕捞耗费极高的自然生长海虾与越南在自然环境和气候十分适合的条件下养殖的暖水虾这两种产品的售价做比较是没有科学根据也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遗憾的是美国商务部仍接受诉讼文书并开展调查工作。

三、越南渔业协会反对 美国虾类加工商联盟诉讼文书并建议美国商务部停止对越南养殖虾开展的反补贴调查,以确保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公平与透明度,避免其对越南虾类养殖及出口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此前,根据美国虾类加工商联盟于2013年1月18日的诉讼文书,美国商务部已针对包括越南在内的7个国家发起暖水冷冻虾反补贴调查。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