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被视为于今年一月一日生效的2013年版宪法中的亮点。因此,有关职能机关正积极将宪法中有关人权问题的规定尽快落实到实际生活中。

人权问题在2013年版宪法中的突出体现是第二章单列一章专门作出规定。第二章对民事、政治、文化等国际人权公约涉及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特别重视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等易受伤害人群的权利,这也体现了宪法的进步与完善。

宪法第二章的规定完全符合关于人权的国际法,完全符合国际社会的主流政治观点。

具有直接效力的人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关规定必须执行

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黎明聪表示,原则上,宪法中有关人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直接法律效力,必须得到执行。重要的是要制定有关程序和手续,旨在为公民实施人权创造最便利条件。

2013年版宪法充分阐述人的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承认、尊重、保护和保障人权问题的责任感。

人权既被写入国际公约中,也被写入2013年版宪法中。2013年宪法首次规定了生活权、文化价值享有权、自由选择交流语言权、在健康环境中生活权等。

此外,宪法中提到的人权,不仅是本国公民的人权 ,更是越南社会主义人权。这也是重要的突出点,既体现历部宪法中有关人权内容的继承和发展,也反映了越南加入的人权问题各项国际公约的一贯内容和精神。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和平说:“宪法的一贯精神是尊重和保护人权。宪法的民主精神,尊重和保护人权精神在本宪法中特别受到重视。这些内容支配着司法机关的活动,其中包括检察院。除了强调 人的基本权利外,宪法也对限制人权活动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比如,在过去的宪法中,关于限制人权活动的表述是“由具体法律规定”。而现在是“由具体法律规定”。这是长足的进步。比如生活权、个人隐私权及其他自由权在受到限制时,这些权利要以法律文件来调整”。

积极审核、修改有关人权问题的10部法律

政府有关实施宪法的计划中提到要审核修改82部法律草案,其中的10多部含有保障人权条款,如刑事法、家庭婚姻法、民事法、劳动法、就业法等。

据司法部领导人表示,刑事法的五个修改方向中,第一个就是保障人权问题,比如禁止刑讯逼供、保障公民的辩护权等。

民事法与人身权利,因此,在修改时将作出便利化规定,使群众能方便行使各项人身权。家庭婚姻法很多规定涉及人权问题,如结婚权、离婚权等。

此外,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民意调查法等都含有有关人权问题的内容。因此,这些法律的修改进程正得到大力推进,并有广大法律专家参与。

河内律师大学的蔡永胜教授说:“律师大学专家积极参与按照宪法精神修订现行法律活动。今年,我们将参加修订国会组织法、政府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年参加修订地方政府组织 法的意见征集。另外,新宪法中有民意调查的条款,我们也将为起草民意调查法草案做出积极贡献。今年,我校将重新编纂越南宪法法律教程(其中包括人权内 容),并将对有关教程进行修改”。

人权第一次在越南宪法中得到了强有力地肯定,并完善了越南宪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尽快体制化宪法中的人权内容将有助于保障人权能在越南实际生活中得到真正实施。 ( 来源:越南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