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在党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党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黄担发表了关于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力量,为成功落实党十一大决议作出努力的讲话。越通社谨介绍其主要内容:       

黄担同志指出,大团结是越南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我国革命的宝贵经验,在党的领导下,在工人、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队伍联盟的基础上的民族大团结是越南革命的战略路线、力量根源和主要动力,是成功的保卫祖国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决定性因素。      

加强并发挥民族大团结力量、提高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民间组织的作用是为成功实现党十大决议作出贡献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国家20年来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实现建设国家纲领取得巨大和具有历史意义的成就做出贡献。      

为早日使党十一大决议进入日常生活和为成功地落实党决议作出贡献,需要我们继续加强和发挥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加强、扩大和发挥祖国阵线和各民间组织在新时期的作用,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党必须根据党的观点和胡志明思想,着重领导、贯彻和提高整个政治系统和全社会对祖国阵线和民族大团结事业的认识和责任。      

其二,党必须有效领导各阶级和阶层,尤其是工人、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队伍、企业家、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和旅居国外越南人等,进行体制化党关于民族大团结和祖国阵线的观点、主张和路线。      

其三,党必须继续着重推动“向胡志明主席道德榜样学习和工作”运动的领导,预防部分干部党员的品质、道德和生活作风败坏、贪污腐败、浪费、消极并官僚现象脱离人民群众。      

其四,党必须革新对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民间组织的领导方式,尊重祖国阵线在组织和活动中的民主协商原则,尊重民主权利,支持各自愿、积极和创造性的活动,倾听各组织和团体的反馈意见,扮演好党是领导者,也是越南祖国阵线成员的角色。      

其五,党必须加强领导各国家机构和各级政府根据法律现定关注和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加强社会的共识;同时对违背人民民主权和利用民主权进行违法行动、煽动人民骚乱、对政治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以及分裂民族大团结等违法行为严加处罚。      

其六,党必须着重对建设、巩固和健全各组织和团体干部队伍的领导,尤其是骨干队伍。为越南祖国阵线充分发挥其在政治体系中的一部分和人民政权中的政治基础以及加强人民与党和国家关系的作用创造便利条件。      

其七,党必须领导早日落实和体制化各项规定,从而让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民间组织根据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作好监督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