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实施人民做主权是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国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认为:要在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充分认真实施民主,要确保人民能够参与关系人民利益和生活,以及国家利益的任何决定制定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提交越共十二大的政治报告草案中关于“继续革新并提高民运工作效率,加强党与人民的血肉关系”的内容写道:“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体制化,使其化为符合实践、满足人民正当利益和愿望的政策和法律。继续对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做主三者之间关系特别是人民做主内容和民知、民议、民办、民查方针予以体制化和具体化。”

发扬民主建设大团结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阮足认为,2013年版《宪法》将民主和人权两大问题放在最显著的位置。进而,党关于民主问题的多项主张、决议交付磋商、讨论,并以法律形式做了具体规定。国会已经颁布多部法律,旨在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此外,《结社法》、《宗教信仰法》、《新闻法》(修正案)、《信息获取法》等关于民主问题的多项法律草案也正在审议,并提交国会第十次会议讨论。

阮足先生表示:“要强调的是,国会代表越来越能够发表代表人民心声的意见。党坚持既符合党意,也关注民意的方针,听取并采纳人民意见,进而修改党的决议,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前北江省省委宣教部副部长阮太和认为,提出发扬人民做主权的问题符合国家发展进程。他说:“要发扬全民族团结,就要尊重人民及其做主权。因为,人民是政府施政的对象。人民也是党领导的对象,是党领导的目标和目的。要实行民主,就要发挥人民力量。人民力量中,团结是动力。”

在所有领域充分发挥人民做主权

关于继续发扬民主并将其与纪律、纲纪相结合,同时确保实施人民做主权的措施,多数党员、干部赞同越共十二大政治报告草案的内容,并认为,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政策、法律都要从人民的正当愿望和权益出发,并广泛听取采纳人民意见。

河江省河江市党员赵德清表示,要实行民主,发挥人民做主权,国家就要充分正确认识人民做主权,制定实施民主的政策、法律和机制体系,打造实施民主的经济社会基础。最重要的是,民主要从基层良好实施,让人民发挥做主权。

他说:“这是正确的主张,问题是如何开展。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各项措施和做法,旨在发挥人民做主权。特别是在经济、文化发展方面,要真正重视人民的意见,同时要想办法征求民意,保证人民在第一个环节就能提供意见。此外,这也是为了让人民可以监督党提出的各项计划和目标的落实结果。”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并确保人民做主权的目的是牢牢巩固人民对党的信心,加强民族大团结及党与人民的血肉关系,集合并动员人民良好落实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发挥人民的巨大力量,形成广泛的革命运动,以建设和保卫祖国。(完)(来源:越南之声广播电台)

越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