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2007年通过第47号决定,批准了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的实施计划,动员所有社会资源以实现绿色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

其中,重视吸引国内外对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投资,鼓励科技改进,吸收及利用高科技、清洁科技以及现代技术等。

目前,越南一共有175个被清洁发展机制国际执行理事会批准和注册的项目,有望减少大约870万吨二氧化碳 CO2。越南已收到由EB发行的76万本有关温室体核证减排量(CERs)证书,为越南可持续发展事业以及对 CDM 项目吸引发达国家的新科技 和投资作出积极贡献。

列举的有CDM理事会批准的《巴地头顿省朗东油田收回和使用伴生气项目》。该项目使用在电油、液化天然气及汽油的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伴生气。实现该项目 总经费为7300万美元,在十年之内将会减少674万吨二氧化碳,相当于2.02亿美元(按照目前24欧元/一吨二氧化碳的欧洲价格来预算的)。目前,越南环保基金会为22 个项目注册700万多本CERs证书,其中已对14个项目的420亿越盾的CERs 经费进行核查后交给国内。在国家对参加CDM项目企业的优惠政策下,以减免企业收入税,减免进口税等方式,越南一定吸引更多CDM项目。这有利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及环境的工作。(来源:越南人民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