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区协定》于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对推动东盟成员国与印度在经贸和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关系起着重要作用。10月31日在 胡志明市举行的研讨会总结了两年落实《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结果。

会上,与会代表阐述在落实《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区协定》(AIFTA)两年后所取得的经贸成就。总体看来,该协定为越南带来了许多便利,如推动双方政治及贸易合作,尤其是提高竞争力、降低投入成本、利用印度投资的税收优势。其中,印度承诺减免纺织品、鞋履、木器、水产、煤炭、橡胶、钢铁等越南具有出口优势商品的关税。特别是,2011年胡志明市与印度双向贸易额达7.63亿美元,同比增长57%。

越南工商部非洲、西亚及南亚市场司副司长陈光辉表示,要想抓住与印度伙伴的合作机会,越南企业应敢于参加展销会、展览会等,加大商品宣传力度,以便让更多印度消费者了解越南商品。橡胶、木器、陶瓷、农产品、各种调料、加工食品等是越南具有优势的商品。

印度驻胡志明市总领事Abhay Thakur在研讨会上呼吁越南企业投入印度建设、通信科技、电能、交通及运输服务、汽车科技、零售系统、食品等领域。(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