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政府总理已签发关于批准到2020年,展望2030年调整渔船避风港规划的决定。  

越南有关单位将在沿海省市和若干岛屿进行规划并兴建渔船避风港系统,分为地区避风港和省市避风港等两级  。其中,地区级避风港可停泊约800-1000艘渔船,包括功率为1000CV的渔船和外国渔船。  

到2020年,全国将建成131处渔船避风港,为8.42万艘渔船躲避台风提供安全停泊码头。其中有115处沿海 避风港和16处岛屿避风港。       

预计,到2030年,避风港为渔船安全停泊码头的接受能力将保持2020年规划的能力。渔船避风港的基础设施将是配套、现代化的系统,拥有一个自动化、信息化的联络系统,达到本地区先进国家避风港现代水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将投资约1.1万亿越盾,用于展开到2020年兴建渔船避风港的各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