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越南《新闻法》贯彻落实暨《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修改补充全国会议 hinh anh 1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顺友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人民报》报道,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同中央宣教部、通信传媒部7月14日在河内联合举行2016年越南《新闻法》贯彻落实暨《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修改补充全国会议。

越共中央委员、《人民报》社总编辑、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顺友,通信传媒部部长兼中央宣教部副部长张明俊,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代表,全国63各省市新闻媒体机构代表一同出席。

顺友同志在会议上表示,越南第十三届国会于2016年4月5日通过,国家主席于2016年4月29日公布2016年《新闻法》(修正案),2016年《新闻法》(修正案)于2017年1月1日生效。《新闻法》通过收到新闻工作者队伍和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新闻法》为越南革命新闻事业继续可持续发展创造重要法律框架。2016年《新闻法》(修正案)的颁发肯定了党和国家提高新闻的作用,同时也向新闻工作者队伍责成重大任务。

顺友同志表示,近年来,越南新闻工作者队伍落实好党的主张、路线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的宣传任务,为党、各级政府和人民搭建桥梁,批判各贪污腐败、社会弊端等消极现象并对其做斗争,有助于预测社会各发展趋势。可见,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消极现象正日益复杂,体现一部分新闻工作者的蜕化现象。

♦当天下午,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举行了国家新闻奖10年全国总结会议。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国家新闻奖委员会主席顺友致开幕词时评价,自2007年3月29日起政府总理批准国家新闻奖提案决定并责成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持,对2006年最优秀新闻作品颁发奖项以来,国家新闻奖真正成为新闻工作者的巨大鼓舞,承认和表彰新闻工作者的劳动创造成果,并发现和推崇思想文化阵线上各位战士的才华与热心。每年6月21日的颁奖仪式真正成为全国新闻界的重要节日。(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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