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总理阮晋勇签发了关于批准2011年—2015年阶段的儿童保护国家计划的267/QĐ-TTg号决定。       

该计划的目标是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主动预防、减少和消除危害儿童的危机,减少困境儿童、遭受迫害和暴力儿童比例。及时帮助被陷入困境和遭受迫害、暴力的儿童,使其重返社会,享有健康发展的平等机会。      

该计划提出了具体目标,包括:将困境儿童比例减少至5.5%以下;80%的困境儿童得到帮助与照顾,以早日重返社会和健康发展;70%的被发现即将陷入困境的儿童得到帮助以消除陷入困境的危机;50%的中央直辖省市设立,并有效投入使用儿童保护服务系统。      

该计划从2011年—2015年其间展开。总经费为17555亿越盾,其中包括:中央财政预算为9135亿越盾,其中协助各地资金为7715亿越盾。地方财政预算为7420亿越盾;国际援助资金为700亿越盾;社会调动资金与其它合法资金为300亿越盾。

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计划与投资部及财政部负责统一确定中央财政预算的经费,按照国家财政预算法进行落实2011年—2015年阶段的儿童保护国家计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