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批准了“ 2011 — 2015 年金融机构体系改革 ”提案,其目的是基本、彻底和全面地改革金融机构体系,力争到2020年发展成为多功能金融产业。

上述提案明确指出,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作用和地位,保证这些银行真正成为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拥有大规模,有效和安全运作,拥有先进管理能力和在国内外具 有竞争力。力争到 2015 年建成在规模、管理、技术和竞争力等方面均达地区水平的 1 至 2 家国有商业银行。

继续大力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进程,其中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将在合适的时候进行股份化,以保证股份化后国有商业银行仍由国家控股。

根据金融机构包括财产、债务、资本和安全性等在内的财政、运作和管理现状进行分类,有经营能力强、暂时缺少流动性和经营能力差等 3类,从而采取适合的解决方案 。
在实施保证存款支付能力的方案后,经营能力差的金融机构将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合并或收购,否则越南国家银行将采取强制措施来合并或收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