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马来西亚雇主须承担外劳人头税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越通社马来西亚——越通社驻吉隆坡记者报道,马来西亚副首相阿末扎希(Ahmad Zahid Hamidi)宣佈,2017年1月1日起,马来西亚正式落实“雇主强制责任制” (EMC),强制规定所有聘用外劳雇主,必须承担外劳的人头税。换言之,雇主不能再扣除外劳的薪水以缴付人头税。
阿末扎希表示,这项改变将确保雇主在保障员工权益上扮演更重大的角色,包括防止外劳逃走、非法转换行业以及逾期逗留成为非法外劳。
阿末扎希说,雇主也必须遵守外劳住宿最低标准指南,为外劳淮备住宿,政府也将在近期内推出雇主所需签署的宣誓信,阐明雇主所需遵守的责任及条件。

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代表透露,“雇主强制责任制”落实后每年马来西亚税收将流失约达50亿令吉(约合11.2亿美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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